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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規定
2023-09-08
文件編號:XNY-AM-0020 版本版次:V3.0 |
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規定 |
制定部門:雙碳辦公室 審核人:郭善永 批準人:陳慶東 批準日期:2023.09.05 |
該工作指示旨在規范對公司自身及使用的原材料相關的供應鏈廠商的管理工作。遵守并落實《經合組織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物盡職調查指南》、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發布的《中國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指南(第二版)》(以下簡稱《指南》)以及RCI責任鈷礦倡議“三大目標”的內容,識別、防范和降低可能助長沖突、嚴重侵犯人權和造成嚴重過失的風險,確保公司及相關供應鏈的管理符合要求,以實現:
(1)滿足客戶和市場對負責任礦產采購的要求和期待;
(2).完善供應鏈管理體系,提高對礦產供應鏈風險的認知和管控力度;
(3).增強公司礦產供應鏈追溯能力和穩定性;
(4).提高公司國際聲譽和市場認可度;
(5).減少沖突和監管薄弱問題對供應鏈的干擾。
本管理規定適用公司包括:
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廈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寧德廈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廈門璟鷺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雅安廈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廈門廈鎢氫能科技有限公司
廈門象嶼鳴鷺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后文中“廈鎢新能源”所指即為上述所有公司。
本管理規定按照《指南》內適用范圍界定,結合本身材料應用情況,管理覆蓋含鋰、鎳、鈷金屬的材料及其供應鏈對應的開采、供應、采購或加工廠家。
指的是礦石從礦源到最終消費者的過程中,參與這一過程的所有活動、組織、行為主體、技術、信息、資源和服務構成的體系。
是指從礦山到冶煉/ 精煉環節的礦產供應鏈企業。“上游企業”包括礦產開采方(手工和小規模或大規模生產企業)、礦產原產國的本地貿易商或出口商、國際精礦貿易商、礦產再加工企業及冶煉/ 精煉企業。
“下游”是指從冶煉/精煉環節到零售商之間的礦產供應鏈企業。“下游企業”包括金屬交易商和交易所、零部件制造商、產品生產商、原始設備制造商(OEMs)及零售商。
開采礦石原料的國家或礦區,也是原料監管鏈的起始點。
主要以簡單的方式正式或非正式地開展勘探、開采、加工、運輸等活動的采礦作業。ASM 一般資本密集度低,采用高勞動密集型技術。形式既可以是男女性個體作業,也可以是以家庭、伙伴關系為團隊,還可以是合作社或是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協會和企業的成員,雇傭數百名、甚至上千名礦工。如常見的4-10 人組成的生產小組,有時是以家庭為單位,在一個采礦點(挖掘一個礦道)共同開展采礦作業。以組織的形式則通常由?30-300 名礦工組成團隊共同開采一個礦床(挖掘多個不同的礦道)。有時,團隊間還會共享加工設施。
手工和小規模采礦的合法性是一個很難定義的概念,因為這要涉及若干具體環境而定的因素。本《指南》中,合法性指的是符合適用法律的手工和小規模采礦行為。在適用的法律框架未能得到執行,或缺少此類框架的情況下,對手工和小規模采礦行為的合法性進行評估不但需要考慮手工和小規模采礦者和企業在適用的法律框架內(若有此類框架的話)開展經營活動的誠信,還要考慮他們是否在時機成熟時抓住機會走向正規化(值得注意的是多數情況下,手工和小規模采礦者只具備非常有限的或根本不具備能力、技術力量或充足的財力完成正規化發展)。
LSM 指的是不能視為手工或小規模開采方式的礦石開采作業。
處理礦物或礦渣以生產精煉用的粗制金屬的設施或實體。
從冶煉廠輸出的粗金屬或其他形式的純度不高或不夠的金屬中去除雜質或不需要的元素的實體。
經手礦石原料或產品并提供服務的公司。原料或產品在服務商處不發生實質性的狀態改變。服務公司包括評級實驗室、鑒定公司、評估公司、安全和運輸公司。服務公司不包括在本規定管理范圍內。
武裝侵略、廣泛使用暴力和/ 或廣泛侵犯人權的行為。
經識別存在武裝沖突、大面積暴力活動風險的地區,包括犯罪網絡引發的暴行,或其他使人民廣泛遭受嚴重傷害的風險的地區。武裝沖突的形式多種多樣,如國際沖突或非國際沖突,可能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可能由解放戰爭、叛亂、內戰構成。高風險地區指的是那些爆發沖突、發生大范圍或嚴重侵權行為風險很高的地區。這類地區的特點往往是政局不穩,或存在政治壓迫、制度缺陷、不安全因素、民用基礎設施崩潰、廣泛暴力活動、違反國際國內法律等。
盡責管理,是一個持續的主動預防、及時應對的過程。作為商業決策和風險管理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業通過這一過程可以識別、防范、降低自身實際和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并相應承擔解決這些負面影響的責任。盡責管理有助于確保企業遵守國際法律的各項原則以及國內各項法律法規,其中包括那些對非法礦產貿易進行約束的法律和聯合國的制裁決議。
為確保各項任務得到正確、連貫、有效地執行,從而達到預期效果并不斷提高績效而設立的一套系統框架的管理程序和文件的總和。
按照供應鏈運動軌跡,對原料的監管實體和所在位置依次進行的記錄,礦產或產品在供應鏈上的轉移需要配套監管鏈轉移文件。
企業的政策、體系、程序和過程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相關的國際法和/或企業運營點所在的一個或多個國家和/或州和/或當地的相關法律。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法令、法規和法定政策。當適用法律與要求存在爭議時,該實體應符合兩者中的較高標準,除非這將導致對適用法律的違背。
指美國“多德?- 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第1502節。該法案要求上市公司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法,披露其產品中是否使用了任何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和毗鄰國家的沖突礦物。
歐盟于2017年5月17日通過的法案,該法案要求歐盟進口商對來源于“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錫、鉭、鎢以及金開展供應鏈盡責管理。該法案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企業在評估期內核實原料總量、庫存、損耗和銷售數量,是否與交易記錄的數量相一致,其差異需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來自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石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第三版)提出了兩類警示信號。
根據步驟一中收集到的信息來審查供應鏈是否存在警示信號,以評估和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控制和透明度系統,以及確定風險識別和評估的范圍,制定、實施風險管理計劃。有的行業組織或交易平臺稱之為“紅旗評審”、“危險信號評審”等。
指企業造成、助長或與企業直接相關的對社會、環境與經濟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性。
企業通過盡責管理來發現和核對的,由其造成、助長或與之直接相關的對社會、環境與經濟產生的不利影響。
企業管理已識別的一類風險和/或二類風險的行動計劃。
企業采取的旨在減少已識別風險的不利影響的行動。
假如企業有能力對造成損害的實體的錯誤做法施加影響并督促其改正,即視為存在影響力。不同的企業影響其業務伙伴的能力是不同的,這取決于它所在的經濟和社會背景、供應鏈的位置、規模大小等。
提升其績效的持續的過程。
企業針對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原因所采取的改進措施,并防止其再次發生。
企業在內部評估或外部第二方、第三方評估中所發現的與要求不一致之處所制定的工作計劃。
企業運營層面的申訴機制指的是對受到商業活動和業務不利影響的個人、工人、社區和(或)民間社會組織等提出訴求、企業處理調查并處理或補救的一系列程序和流程。
在國際公認的標準基礎上不受歧視地屬于所有人的普遍權利和自由。這些權利至少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基本原則和工作權利宣言》及相關公約和適用法律中闡明的權利。
一個合理和審慎的企業需要根據其環境(包括行業、經營環境、規模和類似因素)進行的持續管理過程,以履行其尊重人權的責任。
是指發現、預測、評價以及減少與開發項目相關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等影響的流程,它通常發生在重大決策或承諾之前。
職業健康與安全是指保持員工、承包方和其他相關方在工作中的身心健康,防止員工由于不當的工作條件造成健康傷害。
企業或組織機構發布的有關其日常經營活動所造成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的報告,也或叫社會責任報告。
根據聯合國科教文組織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指的是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
童工勞動剝奪了兒童的童年、潛力和尊嚴,這對他們的社會、身體和心理發展是有害的。這是指在精神上、身體上、社會上或道德上對兒童有危險和有害的工作;或干擾他們的學校,剝奪了他們的上學機會,迫使他們過早地離開學校;或者要求他們在上學的同時從事時間過長和繁重的工作。
是指其工作性質或實施的情況有可能損害兒童的健康、安全或道德(國際勞工組織第182號公約)。
國際勞工組織第182號公約對此明確:一切形式的奴役、包括販賣兒童、債務奴役、強迫和強迫勞動以及武裝沖突中使用兒童;為賣淫、色情制品或色情目的利用或販賣兒童;為非法活動,特別是生產和販運毒品而使用、獲取或提供兒童;由于其性質或實施情況而可能損害兒童的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高于法定用工最低年齡卻低于18歲的勞動者。
以懲罰相威脅,強使任何人從事其本人不曾表示自愿從事的所有工作和勞務。強迫勞動可能針對兒童或者成人,可能由個人、企業或者政府施加,可能存在于所有的勞動領域和行業,也能存在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
是指提供、承諾、給予、接受或索取好處,以誘導非法的、不道德的或違背誠信的行為。誘導可采取禮物、貸款、費用、獎金或其他好處(稅收、服務、捐贈、偏好等)等不同方式。
商業機密和其他競爭保密因素是指不損害后續進一步解讀的情況下的價格信息和供應商關系。
(1)?新供應商的開發,進行基礎資料收集過程中,對于涉及鋰、鎳、鈷金屬的材料,應結合公開的信息對廠家進行調查,被公開發布存在違反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或存在風險的廠家,應暫停對其的開發和導入;
(2)?在新供應商開發過程中,應向相關的廠家傳遞公司《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規定》以及倡導廠家開展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的倡議書,要求廠家簽訂《遵守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管理要求協議書》,作為供應商開發批準的必要內容之一;
(3)?對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內涉及鋰、鎳、鈷金屬的供應商,組織廠家共同建立相應的供應鏈地圖,并進行內部存檔。對于供應鏈地圖內存在風險的,應與相應的直接供應商磋商開展降低風險的應對策略,配合及敦促實施。
(4)?每12個月對相關的直接供應商開展盡職管理調查和風險評估,在管理評審中對調查和評估結果、供應鏈重大風險問題、應對策略及其實施情況進行匯報,并配合完成公司相關管理年報(如ESG、《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年報》等)中供應鏈廠家管理的內容。開展管理調查和風險評估的方法包括:
l?收集和審核供應商盡職管理年報:主要針對未發現風險、有建立較完善的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政策并取得第三方審核認證,且定期公開發布盡職管理年報的廠家,通過對其公布的年報審核,確認其盡職管理工作的開展狀態和成果;
l?供應商自評佐證審核:主要針對未發現風險的廠家,通過供應商按照《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審核表》進行自評,并提供影響佐證的方式,由內部進行審核,確定各供應商的盡職管理情況;
l?供應商現場審核:主要針對在公開信息(如合規清單、企業相關新聞、公告)中、供應鏈地圖審核、管理年報審核過程中發現存在風險的,及未完成《遵守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管理要求協議書》的廠家。在供應商現場開展審核,并對審核發現敦促改善。
(5)?通過政策書面告知、培訓、會議、高層交流等方式,向直接供應商宣貫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政策。
(6)?對公司的供應鏈地圖評估中,評估發現存在風險的,與直接供應商共同磋商,將風險警示傳遞到相應節點及要求開展風險緩解措施,每6個月評估一次風險緩解的進展情況,如無法有效地將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情況,需要與該供應鏈上的廠家共同推動終止風險環節廠家的合作。
(1)?按照ISO45001管理體系的相關規范,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規定,制定機制保護公司員工工作中的健康安全;
(2)?按照ISO18000管理體系的相關規范,建立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制定機制維持體系有效性,保障公司生產運營過程中實現對環境保護的相關要求。
(3)?配合完成公司相關管理年報(如ESG、《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年報》等)中職業健康安全以及環境保護的管理情況。
(1)?每年制定盡職管理政策及管理要求的培訓計劃,組織相關方人員進行培訓宣貫,培訓可由外部聘請權威的第三方機構或內部具有供應鏈盡職管理經驗的內部管理人員進行;
(2)?制定并維護對公司員工人權保護,以及人力資源中對童工(未成年)、女工的保護管理規定,按照管理規定內容開展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3)?配合完成公司相關管理年報(如ESG、《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年報》等)中相關培訓管理以及人員保護、童工/女工保護工作的管理情況。
(1)?發布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的申訴機制;
(2)?積極組織公司參與社區建設、交流等活動,積極履行公司社會責任;
(3)?制定公司商業行為準則以及員工反腐敗反賄賂的管理規定,保障公司及相關員工的行為合法合規;
(4)?配合完成公司相關管理年報(如ESG、《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年報》等)中社會盡責、員工行為規范的管理內容情況,以及配合報告發布。
(1)?建立客戶管理檔案,匯總客戶對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的相關要求、審核記錄等并進行內部傳達;
(2)?對客戶產品形成BOM,作為追溯調查等的基礎;
(3)?組織相關責任部門,配合應對客戶及其委托的第三方開展的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管理審核工作,跟蹤改善項目按期反饋和關閉;
(4)?在供應商的管理過程中,對于發現的存在風險的問題,反饋相關主導部門協調相應的風險降控措施。
(1)?充分尊重客戶端,履行對客戶信息安全的職責,對于盡責管理活動中向公眾、第三方等披露客戶端合作相關的信息,包括價格、交易量、合作模式、物料技術等信息,須獲得客戶明確的書面認同或批準。
(2)?四氧化三鈷、三元前驅體為技術導向型產品,廠家信息涉及公司的技術方向、戰略布局等商業機密,對外披露的信息中不直接展示或披露一級供應商的廠家名稱和具體地址,披露信息使用廈鎢新能源內部編制的廠家代碼以及廠家所在國。
(3)?碳酸鋰、氫氧化鋰等含鋰原料,廠家信息涉及公司的戰略、資源布局等商業機密,對外披露的信息中不直接展示或披露一級供應商的廠家名稱和具體地址,披露信息使用廈鎢新能源內部編制的廠家代碼以及廠家所在國。
(4)?公司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物料量、價格、供應和銷售結構比例、商貿關系、成本、利潤、雇傭信息等敏感的商業信息,以及配方、工藝等技術信息,不在盡責管理相關活動中進行披露;
(5)?對于存在國家工業秘密信息泄密風險的活動,相關的信息需先提交國家工信部等相關管理機構審核,獲得批準后再進行披露。包括:使用未在中國政府登記和批準營業內容的審核公司或機構,收集關鍵礦產信息,送到境外;將產業規模、聘用信息、勞工人權等信息用未經中國政府批準的西方標準,記錄審核結果,數據送到境外。用中國政府未批準的國外機器安全認證,收集設備圖紙等技術秘密文檔,送到境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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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與礦產開采、運輸、或貿易有關的嚴重侵權行為及其風險緩解策略;
l?關于直接或間接支持非國家武裝團體及其風險緩解策略;
l?關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及其風險緩解策略;
l?關于行賄受賄及礦產原產地的欺詐性失實陳述及其風險緩解策略。
(1)?第一步:建立企業盡責管理體系;廠家應:
l?制定和批準盡責管理政策;
l?設立盡責管理的內部管理架構;建立供應鏈控制和透明度系統;
l?將企業盡責管理政策納入到與供應商的商業合約或協議,或制定供應商行為守則,確認供應商遵守與企業盡責管理政策相一致的供應商政策;
l?建立企業層面的申訴機制和/或參與行業層面的申訴機制。
(2)?第二步:風險識別和評估;廠家應:
l?開展警示信號審查,并根據警示信號審查的結果確認礦產供應鏈風險識別的范圍;
l?在警示信號審查中發現警示信號時,對相應供應鏈的實際情況進行實地評估;
l?對照企業盡責管理政策識別和評估供應鏈風險
l?對供應鏈的上游企業,特別是關鍵環節企業進行識別;
l?確定礦產供應鏈風險評估的范圍
l?評估出現“警示信號”的冶煉/ 精煉企業是否采取措施以符合《指南》要求
l?必要時,通過參與行業行動對供應鏈上“關鍵環節”企業展開聯合審查,評估企業與實際或潛在不利影響的關系。對供應鏈廠家開展風險評級。
(3)?第三步:風險預防和緩解;對已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和回應,以預防或緩解不利影響。廠家應:
l?將識別到的風險評估結果匯報給企業指定的負責盡責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者;
l?制定并批準風險管理計劃;
l?實施風險管理計劃,并監督和跟蹤風險緩解策略的效果;
l?對需要減緩的風險進行補充評估,補充評估也可在現實情況發生變化后進行;
(4)?第四步:內外部評估;廠家需建立內部評估制度,對盡責管理績效進行持續的監督和管理,做到:
l?建立內部評估制,對盡責管理績效進行持續的監督和管理;
l?根據具體情況,企業委托第二方或第三方開展評估;
l?當需要時,企業就評估結果進行必要的公開;
l?企業需結合評估結果編制行動改進計劃;
(5)?第五步:報告與溝通;廠家需每年編制盡責管理進展報告以推動必要的信息公開、提高供應鏈透明度,做到:
l?編制盡責管理年度進展報告;
l?適當考慮商業機密與其他競爭或安全的情況下,公開盡責管理進展報告或概要;
l?使用本地語言發布報告,以及時、可及、具有當地文化視角的方式與受影響或潛在受影響的相關方溝通;
l?除制定年度報告外,通過其他例如會議、對話、征詢、工會分享、其他媒介發布的方法開展溝通。
(6)?第六步:適時提供條件或開展合作進行補救。廠家應:
l?識別自身已經造成或助長實際不利影響時,通過提供條件或合作開展補救以減緩這些影響;
l?適時為已有的補救機制提供條件或與之合作;
合格供應商開展上述“六步法”,具體的標準、方式方法,應參照《指南》內第五章的內容開展。
(1)?一類風險:指從“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開采、交易、加工及出口相關的、助長沖突和嚴重侵犯人權的風險。包括:
l?助長、獲利于、協助、便利、采購或接觸任何助長、獲利于、協助或便利任何形式的酷刑、殘暴、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強迫或強制勞動;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其他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以及戰爭罪、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或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為嚴重侵犯行為的實體的風險;
l?來自于向非國家武裝組織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或進行采購的風險,或來自于與任何向非國家武裝組織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或進行采購方接觸的風險;
l?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有關的風險;
l?助長嚴重過失的風險;包括企業或其任何商業關系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提供、給予、承諾或索要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為了掩蓋或偽造礦產資源原產地,虛報開采、貿易、處理、運輸、出口等活動應向政府繳納的稅收、費用和特許開采費而行賄,或未遵守相關反腐敗國際標準與公約;或因開采、貿易、加工、運輸或出口而在礦區入口、運輸路線沿線、或上游供應商礦產資源交易地進行非法征稅或勒索而得的礦產資源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洗錢活動;以及偷漏或虛報與“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礦產資源開采、貿易、加工、運輸、出口相關的稅收、費用和特許費,以及未依照國際認可的相關透明倡議中規定的各項原則對此類支付進行披露。
(2)?二類風險:指其他與環境和社會相關的風險。包括:
l?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l?對人權、勞工權利以及社區、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l?對所在國經濟的公平發展和社區民眾生計造成的負面影響;
關于一、二類風險,具體的內容參照《指南》第六章的定義。
(3)?關于“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其主要特征為:經識別存在武裝沖突、大面積暴力活動風險的地區,包括犯罪網絡引發的暴行,或其他使人民廣泛遭受嚴重傷害的風險的地區。武裝沖突的形式多種多樣,如國際沖突或非國際沖突,可能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可能由解放戰爭、叛亂、內戰構成。高風險地區指的是那些爆發沖突、發生大范圍或嚴重侵權行為風險很高的地區。這類地區的特點往往是政局不穩,或存在政治壓迫、制度缺陷、不安全因素、民用基礎設施崩潰、廣泛暴力活動、違反國際國內法律等。
對于管理范圍內的廠家,應識別自身供應鏈地圖中是否存在以下涉及“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風險:
原料來源地和運輸路線警示信號 |
1.原料來源于或其運輸路線經過受沖突影響或高風險區域; 2.原料原產國為已知儲存、預估儲量或預期生產水平有限的國家; 3.原料原產國是受沖突影響或高風險區域的中轉國; 4原料來自多個回收渠道,且在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進行加工; |
供應商警示信號 |
1供應商或其他上游企業在上述警示地區開展經營活動,或是上述地區供應商的股東,或與之存在利益關系; 2.獲知供應商或其他上游企業曾經從上述地區采購過原料; |
特定情況下的警示信號 |
收集信息識別反常情況,判斷與原料有關的活動是否有可能助長沖突或者侵權行為; |
如有存在,應針對性地開展“六步法”中第三步,制定預防和緩解風險的措施并協同上下游廠家開展。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版本版次 |
制/修訂內容 |
制/修訂人 |
制/修日期 |
1.0 |
新發行 |
郭善永 |
2017-05-11 |
1.1 |
1、修訂5.4采購部門職責 2、五步法內容更新,完善一類和二類風險定義和清單 |
葉金富 |
2022-08-05 |
3.0 |
新版修訂,明確內外部管理要求和標準 |
郭善永 |
2023-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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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遵守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管理的政策聲明書
致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利益相關方:
本公司響應RCI(責任鈷業倡議)組織的倡議,落實其三大目標; 遵循其提倡的三大國際標準:即CCCMC(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主導建立的《中國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指南》 和 《中國對外礦業投資行業社會責任指引》標準, OECD(經合組織)主導建立的《國際經合組織對最惡劣的童工的保護》標準;承諾將致力于詳實調查供應鏈確保:金(Au)、鉭(Ta)、鎢(W)、錫(Sn)、鈷(Co)、鋰(Li)、鎳(Ni)、錳(Mn)這類金屬并非透過無政府軍團或非法集團,由剛果民主共和國沖突區域之礦區開采或是循非法走私途徑及任何具有高風險的地區取得;優先使用責任礦產相關國際組織公開的合法礦產工廠清單或大型國際公司公布的合法礦產工廠清單;推動與剛果(金)政府、民間組織及受影響的當地社區開展合作,采取行動和/或支持相關行動,共同推動改善。詳細內容參考附件:《負責任礦產的供應鏈政策細節》內容。
?本公司呼吁相關方能共同行動起來開展盡責管理,將五步驟盡責管理框架納入企業管理體系。
一、?建立完善的企業管理體系
成立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開展負責任供應鏈管理的培訓;建立內部管理系統;建立申訴渠道并公布于公司官網等。
二、?供應鏈風險的識別和評估
繪制鈷供應鏈地圖;對所有含鈷原料供應商進行了盡責調查,通過 KYS 問卷調查、鈷礦來源調查、與直接供應商溝通、查詢供應商公開信息等方式收集供應商相關合規性信息、原料信息、盡責管理信息;并配合廈鎢新能源對進行相應供應鏈的識別和評估等。
三、?對識別的風險制定并實施應對政策
將管理政策向供應鏈廠家傳達并開展相應審核,對于發生的風險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調查及遏制。
四、?獨立第三方評估與審核
獲得或有策劃實施第三方的審計并評估本公司符合政策管理要求。
五、?報告盡責管理過程和結果
按照管理政策要求,定期于公司官網或其他公眾平臺發布披露公司的供應鏈盡責管理工作。
??公司名稱:??????????????????????? ???業務代表(公章):?????????????????????????
???公布日期:?????????????????????????
附件: 《負責任礦產的供應鏈政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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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識到在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從事礦產資源開采、交易、處理、出口存在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并認識到我們有尊重人權、不助長沖突和不對環境和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的義務,我們承諾采納并廣泛傳播《中國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指南》相關政策,并將其納入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和協議之中。這一政策為礦產資源供應鏈全過程涉及沖突敏感的采購活動以及供應商的風險意識提供參考。我們承諾遵守聯合國相關制裁決議,遵守適用執行此類決議的國內法律,不參與任何會為沖突提供幫助或便利的行為。
為此,我們承諾在商業活動中識別并避免以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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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我們既不容忍也不以任何方式獲利于、助長、協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實施:
1.?任何形式的酷刑,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2.?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強迫或強制勞動是指以懲罰相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的非本人自愿提供的勞動或服務;
3.?最惡劣形式的童工;
4.?其他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為,如大規模性暴力;
5.?戰爭罪或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為,反人類罪或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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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風險
如果我們有合理理由認為上游供應商從有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任何一方采購或與之存在關聯,我們將立即中止或中斷與該供應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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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或間接支持非法的有組織武裝團體和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
我們不容忍任何通過礦產資源開采、運輸、交易、處理或出口為非國有的有組織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支持。通過礦產資源開采、運輸、交易、處理或出口為非國有的有組織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支持”,包括且不限于從非法的有組織武裝團體或其關聯方購買資源,向其付款,或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后勤支援或設備等。這些武裝團體或關聯方:
1.?非法控制礦址,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運輸路線、礦產資源交易點以及供應鏈的上游行為主體;
2.?在礦址入口、運輸路線沿線或礦產資源交易點非法征稅或者勒索錢財或礦產資源;
3.?對中間商、出口企業或國際貿易商非法征稅或勒索。
我們將杜絕向非法控制礦址、運輸路線以及供應鏈上游參與方,在礦址入口、運輸路線沿線或礦產資源交易點非法征稅或勒索錢財或礦產資源,或者向中間商、出口企業或國際貿易商非法征稅或進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
我們認可,礦址、周邊地區和運輸道路沿線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的作用僅是維護法治,包括保障人權、保護礦工、設備和設施安全、保護礦址或運輸路線以使合法的開采和貿易不受干擾。
在我們或我們供應鏈上的任何企業或商業關系與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簽訂了合約的情況下,我們承諾或者將規定,這類安全武裝需被公認的處理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的國際標準和指導性文件所認可。尤其是,我們將支持或采取措施,運用篩查政策,確保已知實施過侵犯人權行為的個人或安全武裝單位不被錄用。
我們將支持或采取措施,與中央或地方政府、國際組織和民間社會組織開展合作,共同制定提高公共安全武裝安保費用的透明度、相稱性和問責性的可行解決方案。
我們將支持或采取措施,與當地政府、國際組織和民間社會組織開展合作,供應鏈上的礦產資源通過小作坊或小規模采礦方式開采的,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駐扎在礦址給弱勢群體帶來的不利影響,尤其是對小作坊的不利影響。
降低風險
如果我們有合理理由認為上游供應商從向非國有有組織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的任何一方進行采購或與之存在關聯,我們將立即中止或中斷與該供應商的合作。
我們將根據企業在供應鏈上所處的具體位置,立即與供應商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一起制定、采用和實施風險管理計劃,從而防范或降低向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的風險。這些安全武裝非法控制礦址、運輸路線和供應鏈上
游參與方,在礦址入口、運輸線路或礦產交易點非法征稅或勒索錢財或礦產資源,或對中間商、出口公司或國際貿易商非法征稅或勒索,我們有理由認為存在風險。在此情況下,如果風險管理計劃實施六個月未奏效,我們將中止或中斷與供應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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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腐敗、洗錢和向政府支付的各項費用
我們不提供、承諾、給予或索要任何賄賂,并且抵制索賄,不會為了掩蓋或偽造礦產資源原產地,虛報礦產資源開采、交易、處理、運輸、出口等活動應向政府繳納的稅收、費用和特許開采費而行賄。
我們禁止一切業務活動和交易中的賄賂行為,包括代理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賄賂行為,為饋贈、收受禮物制定標準與審批程序;盡最大努力促進與所有業務伙伴間負責任的商業實踐。
如果我們有理由認為,存在因開采、交易、處理、運輸或出口在礦址入口、運輸路線沿線,或上游供應商礦產資源交易地進行非法征稅或勒索而得的礦產資源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洗錢風險,我們將支持或采取措施,為有效消除洗錢行
為做出貢獻。
我們承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卷入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例如:通過明確和發布供應商、客戶身份和實際所有權等,監測異常或可疑活動的交易,保存高于適用法律法規中金額上限的現金交易記錄。
我們將確保向政府支付所有與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礦產資源開采、交易、出口相關的合法稅收、費用和特許費,并承諾根據企業在供應鏈上所處位置,對此類支付進行披露。
降低風險
根據企業在供應鏈上所處的具體位置,我們承諾與供應商、中央或地方政府、國際組織、民間社會以及受影響的第三方酌情開展合作,本
著在合理的時間跨度內采取可測量措施,防范或降低不利影響風險之目的,對績效進行改善或跟蹤。風險降低措施未起作用的,我們將中止或中斷與上游供應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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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權利、排放和小作坊
我們不參與、不容忍、也不受益于在未獲得當地人和土著人自由、預先、知情的同意的土地上開采資源,包括持有法定所有權、租賃權、特許權或許可證的開采商。我們不參與、不容忍、也不受益于當地人和土著人的文化和遺產未受尊重和保護,或損害當地人傳統文化的開采作業。
我們不參與、不容忍、也不受益于在非法獲得法定所有權、租賃權、特許權或許可證,或違反國內法的土地上開采資源。我們確保避免給周圍土壤、空氣和水的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嚴重違反當地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制造、
交易、使用因對生物體高毒性、環境持久性、或潛在的不可逆生態影響而受到國際禁令的化學品與危險物質,或排放砷和汞。
我們承諾定期評估、降低采礦對土壤、空氣、水造成的不利影響。考慮周圍土壤、空氣和水資源的條件,采取具有技術、資金可行性與適用性的污染預防方法與技術,盡力避免、降低、控制污染;按照東道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企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進行監測,隨時掌握企業污染狀況,并明確記錄、公開監測結果;采取控制與減少排放策略。
我們同意確保遵守化學品和有毒物質管理適用的法律要求,避免制造、交易、使用因對生物體高毒性、環境持久性、或潛在的不可逆生態影響而受到國際禁令的化學品與危險物質,其中包括按照最高國際標準嚴格控制砷和汞的排放,
管理氰化物,確保危險物質的處置、貯存和運輸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在過程中無泄漏、無溢濺或以其他形式釋放到環境中。
我們禁止在世界遺產地或法定保護區開采資源,以及由此給這些遺產的突出普遍價值造成威脅。
我們具體關注與小作坊或小規模采礦商相關強迫勞動、童工、不安全工作條件、不受控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其他重大環境影響的風險,尋求與開采區的小作坊或小規模采礦商建立生產關系。
降低風險
如果我們有合理理由認為存在此類風險,我們將根據企業在供應鏈上所處的具體位置,立即與供應商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一起制定、采用和實施風險管理計劃,從而防范或降低侵害土地權利、引發重大不利環境影響或與小作坊或小規模采礦商相關的具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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